體育課程說明
體育課程:體育老師及開設課程之相關介紹
內容簡介:
體育課程開課:
(一) 體育課程分為必修課及選修課二類。
(二) 體育必修課程每門課1學分,每週上課2小時。體育必修課程另開特別班,以協助因傷病、肢體殘疾等因素不能修習一般體育課程之學士班學生。
(三) 體育選修課程為2學分課程,每週授課2小時,得否列入畢業學分由各系自行認定。
(四) 體育必修課程亦得申請於暑期班重修或補修,但是否開班需依教務處暑期班相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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